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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30日,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深天地)披露,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
因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证券法》《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立案。
目前,尚不清楚涉嫌的具体违法行为,有待中国证监会的调查结论。
不过,同日,深天地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整改措施的公告》,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广东君浩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
2023年4月3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天地顺铭与深圳市乾闳贸易有限公司签订了水泥矿粉砂石《购销合同》,2023年5月4日,天地顺铭以预付款形式将其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寿路支行账户1.37亿元转入深圳市乾闳贸易有限公司。以预付材料款的名义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1.37亿元,截至2023年8月28日,累计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1.37亿元。
经公司实际控制人林宏润先生及控股股东广东君浩确认,上述合同及资金往来没有实质性交易,控股股东广东君浩借此形成1.37亿元的往来款用于归还其债务,构成控股股东对深天地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关于索赔条件,广州杨森律师认为,暂定的索赔条件为:在2023年4月30日至2023年8月29日期间买入深天地股份000023,并且在2023年8月30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公司股份而产生损失的投资者,可以考虑选择起诉索赔,以试图挽回部分损失。
当然,这也只是投资者的诉权,是否有因果关系、重大性及能否得到支持仍需要由法院审理作出认定。
深天地表示,与控股股东积极沟通制定切实可行的还款方案,督促其尽快归还占用资金,尽最大努力降低对公司的不利影响,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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